"许可"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7项)"
"序号","项目名称","依据","承办机构","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备注","行政权力编码"
1,"树木砍伐审批 1,砍伐树木,移植树木(古树名木)批准 2,木竹采伐许可(三级保护树种) 3,省内木材运输许可","《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竹花草和园林绿化设施.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须经城市人民政府或其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树权单位,对妨碍交通,管线,房屋安全的树枝应及时剪除,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交通,管线单位认为树木危及交通,架空管线安全的,应与树权单位协商,及时修剪.其中确需移植,砍伐的,按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手续.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危及交通,管线及公民生命,房屋安全时,有关单位可先行移植或者砍伐,并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禁止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因公共利益需要必须移植古树名木的,应经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制订移植保护方案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批准机关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移植300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应经省建设,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移植的古树名木,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园林绿化作业单位按照批准的移植保护方案实施移植."","行政审批处","是","川价字非(1992)107号文件 成价发[1996]99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木竹实行计划采伐,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制度.年度森林采伐量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采伐木竹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并限期更新."",,"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第三十六条 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二)检疫证明;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符合前款条件的,受理木材运输证申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发给木材运输证. 依法发放的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木材运输总量,不得超过当地年度木材生产计划规定可以运出销售的木材总量."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运输木材,必须持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木材运输证件. 省内运输木材,必须持有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四川省木材运输证》;出省运输木材,必须持有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出省木材运输证》.""
2,"占用或者征用林地许可 1,占用或者征用林地许可(临时占用林地2-10公顷) 2,征用,占用森林公园内的林地的申请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需遵守: (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的或者特种用途林的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 第十七条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第十八条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业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行政审批处","是","《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 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局 >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7项)
-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7项)
下载该文档 文档格式:XLS 更新时间:2009-09-01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1文档基本属性 文档语言: Simplified Chinese 文档格式: xls 文档作者: Administrators 关键词: 主题: 备注: 点击这里显示更多文档属性 经理: 单位: jujumao 分类: 创建时间: 2009-08-28 04:38:22 上次保存者: 修订次数: 编辑时间: 文档创建者: 修订: 加密标识: 幻灯片: 段落数: 字节数: 备注: 演示格式: 上次保存时间:
- 下载地址 (推荐使用迅雷下载地址,速度快,支持断点续传)
- XLS格式下载
- 更多文档...
-
上一篇: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下一篇: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局股...
点击查看更多关于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局的相关文档
- 您可能感兴趣的
- 成都市金牛区公证处 成都市金牛区拆迁办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 成都市金牛区 成都市金牛区卫生局 成都市金牛区出租房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局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 大家在找
-
- · 华尔街四十五年txt
- · yy3.0正式版下载
- · 智能温室控制系统毕业设计
- · 匀速直线运动的教案
- ·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中心
- · 电影131
- · 金考卷特快专递
- · 铜陵企业名录
- · autolisp
- · 乐趣网卧龙吟征收
- · 北京新东方雅思培训
- · 阿甘正传影评
- · iphone48g多少钱
- · 焊工初级理论试题
- · 2012新东方考研英语
- · 11j9301住宅建筑构造
- · 布艺沙发套图片
- · 有道网页翻译软件
- · 电工初级工培训课件
- · 北师大研究生院bbs
- · 中国当代十大书法名家
- · 在word表格中如何求积
- · 如何提高自身修养
- · 金属一擦净
- · 百度贴吧屯留吧
- · 团队展示ppt
- · cad什么是三维实体
- · 法拉克系统
- · autocadwin764
- · 深交所公告
-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