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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法条串讲及高仿真练习题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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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老挝人丙要杀害越南人,子弹穿越中国领土打死越南人。我国对此案适用属地管辖。
    D.A、B、C、D等十人谋划到中国杀人,只有一人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被抓。我国对此案适用属地管辖。
    E.美国人丁欲杀死中国人,从美国寄有毒的信件,在中国海关信件被扣。我国对此案适用属地管辖。
    F.中国人戊在美国私自开拆、毁弃美国人汤姆的大量信件,情节严重的。我国对此案适用属人管辖。
    G.意大利人汤姆,杀害在该国的中国人。我国对此案适用保护管辖。
    H.M国某跨国集团公司派驻中国区总裁费力普非法获取我国国家秘密,并提供给M国情报部门。对于此案,我国只能适用外交途径 。
    【例5】关于属地原则的例外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 ,通过外交途径 ,不适用中国刑法。
    B.发生在港澳台地区的犯罪,不适用我国大陆刑法。
    C.特别刑法有规定的犯罪,不适用刑法典。
    D.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从而不适用中国刑法典部分条文。
    第二讲 犯罪概说与犯罪的客观成立条件
    〖考点归纳〗
    1.犯罪的特征。
    文理 与论理解释的差别。
    2.实行行为与危害行为。
    (1)危害行为具有有体性(言论与发表言论)、有意性(反射动作、睡梦中的举动)、有害性(法益侵犯性)三个特征。
    (2)实行行为的判断标准:形式上符合客观构成要件,而且具有法益侵害的紧迫性;类型性的法益侵害行为。
    3.不作为犯罪。
    (1)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与结合。
    (2)不真正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职务要求;先行行为(正当防卫行为除外)引起;法律行为引起。
    作为可能性。
    结果回避可能性。
    (3)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等价性(持有是作为的一种方式)。
    4.行为对象。
    行为对象、组成犯罪行为之物、犯罪孳生之物、犯罪报酬、犯罪工具。
    5.危害结果
    (1)危害结果的概念
    危害结果与法益侵犯。
    侵害犯与危险犯。
    (2)结果加重犯。
    实施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对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刑法就发生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
    6.因果关系理论。
    (1)采取条件说,即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2)同时采用禁止溯及理论,即当一个行为或者事实独立地导致了结果发生时,就应当将结果归 该行为(或归属于该事实),而不能追溯至先前条件;
    (3)某些犯罪要求行为具有特定的发展过程。
    7.构成身份。
    8.违法阻却事由
    (1)正当防卫。
    1)成立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识,防卫对象,限度条件(防卫过当)。特殊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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