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SKYROCK
抽样检查作业办法
制订部门
品保课
文件编号
版
次
QC069004
第 1 版
发行部门 文控中心 发行日期 2003 年 5 月 1 日
1. 目的:
1.1 为了规范统计抽样,使之有一程序可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凡所有进料、出货及入库的抽样检验均属之。
3.
内容:
3.1 合格质量水平
除非有特别规定,外观的合格质量水平 AQL 值一般取 1.0。
3.2 检查水平
本办法在样本大小字码(附件一)给出三个一般检查水平:Ⅰ、Ⅱ、Ⅲ和四个特殊检查水
平,S-1、S-2、
S-3、S-4,除非另有规定,通常采用一般检查水平Ⅱ,一般检查的开始应使
用正常检查。
3.3 检验批
QC 依每张产品交验暂收单上的同一物料作为一个检查批.
3.4 检索方法
3.4.1 根据样本大小字码和合格质量水平,在抽样方案表(附件二)中检索抽样方案。
3.4.2 使用样本大小字码,从提交检查批的批量所在行和规定的检查水平所在列相交处
读出样本大小字码。
3.4.3 由 4.5 得到的样本大小字码向右,在样本大小栏内读出样本大小 n,再从样本大小
字码所在行和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所在列相交处,读出判定数组[Ac,Re]。
若在相交处
是箭头,则沿着箭头方向,读出箭头所指的第一个判定数组[Ac,Re],然后由此判定
数组[Ac,Re]所在行向左,在样本大小栏内读出相应的样本大小 n。
3.5 检查的严格度
检查的严格度依以下原则确定检查批应接受何种严格度的检查.
3.5.1 转移规则(附件三)
a. 从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
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在连续不超过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
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加严检查。
b. 从加严检查到正常检查
当进行加严检查时,若连续五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合格,则从下
一批检查转到正常检查。
c.从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
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下列条件均满足,则从下一批转到放宽检查。
(1) 连续十批或更多批(不包括再提交批)初次检查合格;
(2)
在连续十批或按更多批所抽取的样本中,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总数小于或等于
附件四规定的界限数;
(3) 生产正常;
(4) 主管质量部门同意转到放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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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查作业办法
制订部门
品保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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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06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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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
发行部门 文控中心 发行日期 2003 年 5 月 1 日
d.从放宽检查到正常检查
在进行放宽检查时,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则从下一批转到正常检查。
(1) 有一批放宽检查不合格;
(2) 生产不正常;
(3) 主管质量部门认为有必要回到正常检查。
3.5.2 检查的暂停和恢复
a.加严检查开始后,若不合格批数(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累计到五批(不包括以前转到加
严检查出现的不合格批数),则暂时停止按照本标准进行的检查。
b.在暂停检查后,若供货方确实采取了措施,使提交检查批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质量要
求,则经过主管质量部门同意后,可恢复检查,一般应从加严检查开始。
3.6 根据检验指导书中对单位产品规定的检验项目,逐个对样本单位进行检查,并累计不合格品总
数或不合格总数(当不合格分类时应分别累计)。
3.7 根据样本检验的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合格
见一次抽样批合格判断程序框图)。
3.8 当抽样方案的样本大小等于或大于批量时,将该批量看作样本大小,抽样方案的判定数组保
持不变。
3.9 对于批不合格的,依<不合格品管制程序>(QB080017)处理。
3.10 同一单位的同一产品的检验结果记录于批检验记录表,QC 依转移规则确定检查的严格度。
抽检一个样本量为 n 的样本
统计样本中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d
d≤A
d≥A
批合格
批不合格
一次抽样批合格性判断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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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部门 文控中心 发行日期 2003 年 5 月 1 日
4 附件:
4.1 样本大小字码(附件一)
4.2 抽样方案表(附件二)
4.3 转移规则(附件三)
4.4 界限数表(附件四)
4.5 批检验记录表(附件五)
核
准
审
核
制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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