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行政程序 第十讲 行政违法
蛋糕等分、刑事审判及赌博
- 罗尔斯在其恢弘巨著《正义论》中为我们设计了三种程序,分别以切蛋糕、刑事审判、赌博为其典型形态:
- 一些人要分一个蛋糕,假定公平的划分是人人平等的一份,什么样的程序将给出这一结果呢?如果撇开技术问题,明显的办法就是让一人来划分蛋糕并得到最后的一份,其他人都被允许在他之前拿。他无疑将平等地划分这个蛋糕,因为这样他才能确保自己得到可能有的最大一份。在这样的程序场合,首先,对什么是公平的分配有一个独立的标准,一个脱离随后要进行的程序来确定并先于它的实体标准;其次,设计一种保证达到预期结果的程序是可能的。
- 人们对于刑事审判寄予的期望是:只要被告犯有被控告的罪行,他就应当被宣判为有罪。审判程序正是为探求和确定这方面的真实情况而设计的,但看来不可能把法规设计得使它们总是能达到正确的结果。即便法律被仔细地遵循,过程被公正恰当地引导,还是有可能达到错误的结果。一个无罪的人可能被判作有罪,一个有罪的人则可能逍遥法外。在这样的程序场合,不正义并非来自人的过错,而是因为某些情况的偶然结合挫败了法律规范的目的。它的基本标志是:当有一种判断正确结果的独立标准时,却没有可以保证达到它的程序。
- 假设公平的赌博是那些没有得利期望的赌博,赌博活动自愿进行,没有人欺骗;赌博的程序是公平的,在公平的条件下自由地进入。这样,这些背景的假设就确定了一种公平的程序。在这样一种公平程序中进行的赌博,不论最后一次赌博后的现金分配怎样,其结果总是正当的。换言之,在这样的程序场合,不存在对正当结果的独立实体标准,而只存在一种正确的或公平的程序 ,这种程序若被人们恰当的遵守,其结果也总会是正确的或公平的,无论它们可能会是一些什么样的后果。(对于三种程序正义的分析,详参[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85页以下)
行政程序P241
- 思考题:透过罗尔斯对三种程序典型形态的描述,请思考什么是程序?三种程序正义的异同点何在?
- 行政程序的实质:
- 为规范行政权力,防止行政机关恣意妄为,保护公民权利而设置的一种制度。
- 例如:分蛋糕
- 民法、民事诉讼法
- 刑法、刑事诉讼法
- 行政法 包括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