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评选办法
依据中装协 “2011第三届‘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文件要求, 2011年4月至7月进行我省赛区的选拔赛,现将参赛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室内装饰设计师、建筑设计师、照明设计师、大专院校设计类专业在校师生。
二、参赛作品范围
商业店铺、宾馆酒店、别墅会所、家庭住宅、餐饮、办公楼、交通枢纽、展览馆、博物馆、广场、道路景观等建筑室内外的照明设计应用方案。
三、投稿要求
1.制作格式:交稿时必须统一采用PPT幻灯片或JPG图片格式提交,设计图纸使用AutoCAD格式。
2.提交资料:
⑴效果图一张;
⑵设计图纸:天花图、立面图、平面图、大样图各一张(CAD格式);
⑶实景照片:8-10张,亮灯全景照片1-2张,局部照片5-8张,照明产品1张;照片采用JPG图片格式,图片尺寸要求:短边长至少1000点以上。
说明:提交的资料必须满足以上(1)、(2)、(3)之要求,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为了更清晰表达设计理念,请提供更多的相关资料。
⑷设计师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⑸参赛设计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⑹设计师个人简介和彩色2寸照片各两份;
⑺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⑻设计师本人主持的其它优秀案例(参赛作品除外)及说明(限3个以内)
3.不局限参赛作品的设计软件,可以是手绘稿、3D效果图、PhotoShop效果图等,配合相关文字,重在表达设计理念,以及和最终的实景效果照片相切合。
4、提交报名文件的形式
⑴光盘形式:将所有需要提交的资料刻录成一式两份光盘(证件类资料可扫描,参赛电子资料文件请备注项目名称、参赛人姓名);
⑵电子形式:可将所有需要提交的参赛资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sxsjzzs965@sina.com本赛区专用邮箱,并电话告知协会。
四、评选原则
1、原创性:光空间设计作品应该是参赛设计师的原创作品,营造中国照明设计产业的创新氛围,严谨抄袭、模仿他人设计作品;
2、高效性:灯光设计与应用应充分考虑和实践照明节能、高效的理念;
3、忠实性:设计作品应保持设计效果和实际应用效果的忠实性、一致性,最终实施效果与设计理念切合;
4、功能性:光空间设计必须充分实现照明的功能性,选择、安排灯具合理,选配光源准确;
5、创造性:整体光环境设计理念富有创意,灯光运用具有技巧性;
6、美观性:灯光设计效果应该能充分展示灯光对室内外装饰空间的美化功能和作用,赋予空间美仑美奂的功效。
五、参赛者、组委会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的权利。
2、所有参赛者享有建议的权利,组委会负有听取建议的义务。
3、凡参赛者自动成为《照明周刊》光空间设计联盟会员,如有异议者请特别说明。《照明周刊》光空间设计联盟准则详见附件。
4、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授权大赛组织机构为大赛需要而复制、使用、传播、展览参赛产品。
5、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赛产品及其他参赛资料。
6、所有参赛者须保证不向大赛主办单位、实施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7、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剽窃作品、窃取商业机密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作品应符合本届大赛规定的应用空间,曾经参加过其他照明类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应用方案不得参赛。
8、获奖者须亲自参加颁奖仪式,并参加大赛组织机构组织的考察企业活动。如委托他人领奖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组委会;参赛申请表中如以单位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单位及由单位报送的设计者,如以个人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所填写的设计者。
9、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
10、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得奖作品,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11、如发现参赛者、参赛作品有不符合参赛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比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