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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杭师大教〔2010〕 58 号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意见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校第四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布置如下:
    一,规范教学计划的执行管理.各年级本科生的教学安排要严格按培养方案执行,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各类课程,教学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单位等不得随意变动.在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报批:①由各学院进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执行计划更改申请"栏目填写相应信息,并在自动生成的《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教研科;②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在系统中进行更改;③各学院按调整后的计划安排教学任务.在教学任务安排过程中,凡列入培养方案内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由各学院负责安排落实;凡列入培养方案中的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类课程,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跨学院开课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及通识教育限选课应由相应开课学院(部)负责安排落实.
    2009级师范生限选的10学分教师教育类课程设置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类公共限选课课程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请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选修该课程.
    二,进一步扩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资源,提高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各学院要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出发,树立大局观念,进一步挖掘课程教学资源,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多开,开好通识教育选修课.鉴于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特殊性,有实验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暂不列入通识教育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分自然科学类,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艺体类和创新创业类五大课程模块,面向全校本科生(含钱江学院托管专业三本生,但要独立生成表格报钱江学院)(课程设置见附件2).各学院(部)按所列的课程至少开出6门以上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填写《2010—2011年第二学期杭州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任务安排汇总表》(见附件3).
    三,加强课程教学的规范性,周密组织教学的各个环节.凡列入教学计划开设的各类课程(含必修课和选修课),必须具备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教案(讲稿),教学进度表,并按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组织教学.由于所有的课程都将通过系统由学生进行选课,各学院应于11月5日前将下学期开设的课程中所缺乏的课程简介(课程名单详见附件4)尽快导入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库,以便学生在选课的时候能清楚了解所选课程的性质和内容.学校也将于近期组织全面开展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各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修订工作,相关要求另文布置.
    四,各门课程必须按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或周数)安排课时,原则上一般不得分段教学,因特殊情况需分段教学的,需报教务处批准.公共必修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学,相同专业提倡合班上课,但大班人数一般不超过120人.通识教育选修课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不予开课(部分特殊课程除外).
    五,继续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做好任课教师的资格审定工作.各类课程均应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每门课程至少有1名以上(含1名)主讲教师,有关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详见《主讲教师资格实施办法》(校〔2006〕23号).如需聘请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老师上课,各学院需提前上交《杭州师范大学非专任教师任课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待批准后方可在系统内安排教学任务.此外,各学院要严把外聘教师的质量关.对本学院所缺课程师资,首先要充分利用校内教师资源,各学院若确需外聘教师,要提前上交《杭州师范大学外聘教师审批表》,随附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待教务处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开课(通过教师互聘平台输入的教师可不填此表),以上两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研科"栏目中下载.
    六,充分发挥教师对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要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学校再次重申教授,副教授(含双肩挑干部)每学年必须讲授一门本科生基础课.各学院在排课时尤其要加强对一,二年级各专业大类基础的师资配备,优先安排教学名师,教学十佳,教学评价优秀的教师为学生授课.
    七,进一步做好杭州地区各高校教师互聘工作,利用教师互聘政策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各学院要积极向教师宣传校际互聘的优惠政策,在引进优质师资的同时,鼓励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聘出.各学院要在2010年11月5日前将本学院需外聘的课程师资情况(包括课堂教学,实验课程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论文等)以及可供外校聘任的师资情况交教务处教研科,以便这些信息能及时发布到杭州高校教师互聘网上(http://jshp.cjlu.edu.cn/).各学院也可通过该网站自行联系聘任所缺师资,有关互聘教师的签约事宜可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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