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
“核电站非能动应急电源(高容量蓄电池蓄能系统)与
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研发”申报指南
一、指南说明
日本福岛核事故引发了国内、国际社会对核安全机制的反思,开始重视营运核电站在面对核事故时的处置手段与应对极端自然灾害的能力。核能领域应当加强核电运营技术研发与科学研究,从根本上提高核电站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依据国家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国核电站安全运营技术进步,紧密结合核电站安全需求,特设立“核电站非能动应急电源(高容量蓄电池蓄能系统)与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研发”项目。在重新评估我国现役运营核电站安全防护措施完备性的基础上,对可能的极端事故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更加可靠、更大容量的核应急电源与反应堆冷却水源系统的研发,以减少未来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包括极端自然灾害(地震、台风与海啸等),在失去已有应急电源、水源时,后备大容量应急电源与水源是核电站重要保障。该项举措使得现役运营核电站具备缓解核电站在极端自然灾害时重大事故的能力,缓解核电站断电与断水危机能力。确保核反应堆及乏燃料系统安全可靠的电源与水源。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特点,本项目委托“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的组织单位,编写项目申报书。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本项目的课题,对于具备三个以上优势单位的课题,通过专家论证确定课题的承担单位。项目论证和课题论证同时进行。
二、指南内容
1、项目名称
核电站非能动应急电源(高容量蓄电池蓄能系统)与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研发
2、项目总体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防止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核电站发生应急电源与水源丧失的风险,提高电站安全专设设施的可靠性。通过采用非能动与抗震设计,避免事故工况下的核电站应急电源/水源系统共模故障,保证核电站事故工况下安全停堆、堆芯余热排出。提高核电站应急电源与冷却水源系统的可靠性,在类似福岛核电站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能够确保核电站电源/与冷却水源的可靠性。
3、项目的课题设置
本项目下设两个课题:
课题1: 核电站应急高容量蓄电池蓄能系统研发
研究内容:
研发移动式的高容量电池储能系统,保障在核电站失去现有的应急电源后,能够实现快速、及时地向反应堆安全设施及乏燃料系统提供应急电源。
考核指标:
(1)提出高容量蓄电池蓄能系统的可行合理的设计方案,形成设计报告;
(2)开发出功率、容量、体积、寿命及可靠性能够满足核电站实际使用要求的高容量蓄电池蓄能系统;
(3)系统所有厂房、设备(包括软件)必须通过核安全法规规定的相关认证;
(4)系统所需设备与材料需全部国产化。
国拨经费控制额:2300万元
课题2: 核电站非能动应急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研发
研发核电站非能动应急高位冷却水源系统,水池高度选取应抵御外部自然灾害叠加的极端情况;在核电站失去现有的水源后,非能动高位冷却水源系统能够迅速并接至核电站的ASG(核电站辅助给水系统)预留接口上,通过自然重力不断的把冷却水运送至核电站,确保堆芯与乏燃料水池的冷却。
考核指标:
(1)提出非能动应急高位冷却水源系统的可行合理的设计方案;
(2)开发出容量、体积及可靠性能够满足核电站实际使用要求的非能动应急高位冷却水源系统;
(3)系统所有厂房、设备(包括软件)必须通过核安全法规规定的相关认证;
(4)系统所需设备与材料需全部国产化。
国拨经费控制额:2500万元
4、项目支持年限
2011年 7月至 2013年 6月
5、其它需说明的内容。
三、注意事项
1._____________ 课题申报者应根据本项目申报指南编写《课题申报书》、《课题概算书》。
2._____________ 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法人是课题依托单位,且必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申请负责人。每个课题申报只能有一个课题申请负责人和一个依托单位,课题的协作单位不能超过5家。
3._____________ 课题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4._____________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