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考委〔2011〕1号
宜宾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考点: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1]18号)的文件精神,201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ET)定于5月21日至25日举行.现将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
教学人员·初级
二,考试方式和考场安排
上机考试.教学人员初级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场次必须从第1场开始连续编排,不得超过全国统一结束日期.各场次考试时间安排: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16:00—18:00.
三,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管理,请严格按照日程表(附件一)完成各项工作,以免影响全国工作进度.
1,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自已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站:http://www.ntet.cn/ 完成报名信息注册和报考,然后于5个自然日内到考点完成摄像,缴费和确认工作.超过5日未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我市考生报名时间是4月6日至4月26日,各考点于3月31日前登陆网站考务平台完成报名相关参数的设置工作,从4月6日至4月26日接受考生缴费和照相,4月30日缴费结束.具体报名流程,手续,日期见"2011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图"(附件二).5月4日前,请各考点传真报名数据到市考办,传真电话:2381447.
2,考场编排工作.各考点根据全国统一安排,于5月6日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站:http://www.ntet.cn/ 考务平台,按要求流程完成考场和准考证号的编排工作.
3,准考证打印工作.考生于5月11-18日期间自己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站:http://www.ntet.cn/ 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对于考生提出需要由考点提供准考证的,考点应在该期间提供打印准考证的服务.
4,考试工作.各考点于5月18日前认真做好考点机房,考试环境的准备工作,5月19日派专人(2人以上)凭介绍信到市考办领取考试题库,5月19日各考点安装调试正式考试题库,完成考前自检,考试环境检查,封闭机房等工作.5月21-25日各考点正式按考试日程安排实施考试,每天考试三场,最多可以考试五天.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规范操作,以确保考试质量.
各区县教育局,考点要高度重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工作.各区县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考点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主考,并指定一名校级领导担任副主考,负责该考点考试的组织实施,辅助完成主考工作.同时设考务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各一名,分别负责考务工作和系统管理工作.考试管理要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区县教育局,考点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做好考点的宣传,报名,培训等工作.
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宜教办发[2007]110号《宜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我市国家教育考试体系统一管理,在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由市考办负责安排各考点报名,考试等管理工作,各区,县也应由教育局及人事师训部门牵头,由各考点负责相应工作.
2,注重考试的安保工作,认真抓好试题和考试资料的保密环节.
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规定,做好本区,县考点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密和值班工作.
3,加强考试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各区,县教育局对考点的考风考纪工作负领导责任.考点要负责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公布考场纪律,处罚规定等,并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考生遵纪守法,诚信参考.
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和照片的审查工作.考生在考点缴费确认时必须凭考生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进行.考点要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了省市集中培训或者参加了教师教育技术远程网络培训的教师.由于考试合格证书上要打印照片,各考点要对考生照片质量严格把关,杜绝照片尺寸,头像大小等方面不符合规定,模糊不清的照片.摄像头标准应严格遵照《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拍照环境及照片规格见附件四.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要重新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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