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湘团联〔2009〕12号
关于评选2009年湖南省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开展2009年湖南省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截至2009年7月1日,在省内普通高校注册就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德智体全面发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强不息,在社会实践,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大学生,研究生;工作能力突出,在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曾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
三,评选比例
各普通高校按照在校生规模的一定比例向团省委,省学联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2009年湖南省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程序是:候选人自愿申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审核,学校党委批准,经团省委,省学联初评,考察,终审确定.
2,各高校的评选工作,要在学校党委领导指导下,由校团委具体负责.候选人确定后,各高校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保留一定时间的公示期.如有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实,应取消候选人资格,另选他人.如发现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候选人的资格,同时,取消学校同奖项两年内参评资格.
3,团省委,省学联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考察,提出评审意见,确定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各高校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特别是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认真选拔,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候选人材料要求: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事迹材料一式三份(2000字左右).
3,各市州,高校于5月15日前将湖南省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报送至省学联秘书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联系人:曾壤;联系电话:0731-4470105;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上麻园岭289号;邮编:410008.
4,各市州,高校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湖南省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模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全面发展.
附件:1,2009年度湖南省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09年度湖南省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2009年4月21日
主题词:优秀学生 干部 评选 通知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1:
2009年度湖南省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研究生
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 校
优秀学生会干部(个)
优秀研究生(个)
优秀研究生干部(个)
中南大学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