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
粤教高[2005]18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近日发出《关于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19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的“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和选题计划。教材规划及选题要适应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并考虑办学优势、特色和重点项目的建设与培育。国家级申报选题指南和表格等在以下网址下载:“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和“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www.tech.net.cn)”。其申报期限为11月10日至12月20日。
二、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教材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十一五”教材规划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在各高校制订的“十一五”教材规划及选题基础上,我厅将确定“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教材规划”及相应的选题。
三、省级项目将视学校教材规划和选题申报情况等,经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公布。获得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立项的,自动纳入省级立项,不再评审。其申报指南、申报表格和评审办法等将参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评审方式采用网上评审,具体要求将在我厅主页上公布,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选题范围要注重与我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紧密结合,注重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紧密结合,注重与学校办学特色、办学优势紧密结合,突出体现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及重点项目的培育建设。
四、省级项目原则上只受理校级教材规划及选题项目。各校请于12底以前以办文形式报送以下材料至我厅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1、各校“十一五”教材规划1份;
2、《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教材规划选题汇总表》1份;
3、《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教材规划选题申报表》,每个选题1份。
以上3类材料在报文字稿同时,均需发送电子文档至daiqz@gdhed.edu.cn 。材料3的电子文档须上各校园网供专家评审,各选题网上访问路径务必与材料2中所填写路径保持完全一致。
为做好省级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校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教材规划选题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4),于11月20日以前发送至上述电子信箱。
五、对入选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教材规划的项目,将参照《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要求,以立项方式进行管理。
各校要结合实际组织校内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教材规划选题,并协助联系有关出版社。
有关事宜联系电话:020-37629418,传真:020-37626882,电子邮箱:daiqz@gdhed.edu.cn 。
本文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从厅主页http://www.gdhed.edu.cn —本厅信息—高等教育栏目中下载。
附件:
1.关于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教材规划选题汇总表
3.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教材规划选题申报表
4、广东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教材规划选题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OO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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