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文件
郑教基〔2010〕57号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2011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
业办及社会力量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2011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豫教基〔2010〕263号)要求,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2011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从《郑州市2010-2011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严禁选用《目录》以外的教材特别是境外教材.民办中小学也必须在《目录》内选用教材.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材发行政策,严禁任何中小学征订,购买和使用盗版教材.
二,教材选用的政策,程序,纪律等要求均按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基〔2006〕23号)执行.为保持教学用书的连续性,非起始年级,非起始学科教材在使用中不得中途更换其他版本.如确需更换,须逐级上报,并获得批准.
三,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教基〔2007〕23号)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要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应在各地教科书选用的基础上,加强省级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统筹领导.根据政府采购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版本质量,适应性,价格等因素,必要时可在各地选用版本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民办中小学学生免费教科书由县(市,区)按有关规定办理.纳入循环使用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按照上年度各地选用的各出版社对应年级版本使用,不再重新选用.
四,今年秋普通高中一年级实验教材版本原则上保持不变,仍维持去年选用的各学科出版社教材版本.我市普通高中去年秋季已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2008年经教育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集中封闭评审,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查,公布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推荐目录.一年级秋季和春季学期教材均为各学科的必修课.在高中二年级,三年级各学科模块的选用中,要按照河南省的课程设置方案和学分管理的要求做好选修模块内容的征订,以保证学生毕业获得足够学分.对高二,高三年级的建议选修内容是学生应该必修的模块;对高二,高三年级一些学科的自主选修课,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愿选修,学校尽可能满足学生意愿多开设选修模块.建议选修和自主选修的模块要与必修模块一致,使用同一出版社版本.
六,鉴于教育部从2006年起义务教育实验教材不再颁布春季
目录,我市据此也不再印发2011年春季目录,2011年春季教材
均按此目录顺延选用,2011年春季教材选用应在2010年8月底
前完成.
七,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办
及社会力量办各学校请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教材征订
情况一式两份,一份报我局基础教育处,一份报新华书店.
郑州市新华书店联系人:张路平
联系电话:66356756,
郑州市教育局联系人:杨晖
联系电话:66965016
电子信箱:yanghui@zzedu.net.cn
附件:郑州市2010-2011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二○一○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3日印发
附件
郑州市2010-2011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一,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国家课程学生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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