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MPAcc学位论文撰写和印制格式规范
(2006年11月制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充分发挥学位论文成果的作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MPAcc学位论文写作指导的通知》,结合MPAcc硕士学位论文的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一)学风和学术道德
学位论文作者应当树立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禁止剽窃、抄袭或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或其他侵权行为。对本论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在文中以引文注释等方式标明。
(二)学术水平
学位论文所反映的是当前会计相关领域的重要问题。论文的研究方法适当,观点和研究结论应有一定的创新。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已掌握了坚实的会计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有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或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
(三)文体
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解决实务问题,提倡学术创新,但不提倡纯学术研究。
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或讨论会计实务问题的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或理论结合实务的专题研究,应有数据或实际资料做支撑,但不能写成仅反映实际问题,缺乏理论深度,与所学专业知识缺乏紧密联系的“调查报告型”或“工作总结型”的学位论文。
(四)文风
1.认真研读有关文献
学员应充分尊重和借鉴已有的学术成果,在选题前后认真研读有关文献,注重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相关研究资料和学术信息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研究方案,讲究科学方法。文献阅读量50篇(部)以上,引文注释30个以上,其中著录来源为外文的文献至少占五分之一。文献阅读量的多少及其构成情况最终体现在学位论文的主要参考文献和引文注释中。
2.选题科学、论证缜密
学位论文选题应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把握本学科、本专业的最新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立论正确、论据充实可靠,论证缜密、推理严谨,层次分明、表述准确。
3.语言文字规范
学位论文除英文标题、目录和摘要等内容使用规范的英文撰写外,其他内容均应使用规范的中文撰写。
(1)语体
要求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规范的专业书面语言,不可使用过分夸张虚饰、感情色彩过分浓重的文学语言或过分直白、庸俗的市井语言,行文简练流畅,避免语言晦涩、文理不通。
(2)汉字
汉字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按照《第一次汉字简化方案》、GF1001—2001《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等的要求,使用规范汉字,避免用词生僻。除特殊需要外,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注意《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早已被明令废止,不再使用。
(3)数字
数字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文中的数字,有些只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如统计表中的数值等),有些只能使用汉字(如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等),有些既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也可以使用汉字数字,体例目前尚不统一(如时间),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是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
(4)计量单位及其符号
计量单位及其符号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应严格执行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规定的名称、符号和书写规则,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一律采用国际通用符号。
(5)科学技术名词术语
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有争议的名称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
(6)缩略词
缩略词应遵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无标准可循,可采纳本学科或本专业的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也可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编印的各学科词汇的用词。如不得不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为同行读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符号、记号、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等时,均应在第一次出现时给以明确的定义,用中文写出全称并在括号内注明英文全称及简写的符号组合,当下文再度出现时,则可直接用简称表示。如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简称FASB),当下文再度出现时,则直接写成“FASB”。
(7)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