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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学院教学 管理办法
    教学 工作是学校 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加强教学 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教育 、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 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教学 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 ,更好地为学 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 载体等材料均属教学 。
    (二)教学 是教学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反映教育发展与教育改革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应将其管理工作纳入教学工作计划、规划,纳入教学 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三)教学 管理要做到“四同步”,即: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 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 材料同步;考评教学 与考评教学 工作同步。
    (四)教学 应实行集中统一 ,凡属永久性、长期性保存的教学 一律移交学校 室保存一份,教务处、各院等教学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保存;不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材料由教务处、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保存。
    (五)教务处及各院应明 名分管 工作的专(兼)职负 ,统一 本部门教学文件材料,并按期向 室移交教学 。
    (六)归 教学材料必须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保证完整、系统、准确。
    (七)努力实现教学 从经验 向科学管理转变,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
    二、 归 程
    (一)形成积累
    1、每学年初,由分管教学的校长向各院、处布置形成积累教学文件材料的任务,并由各部门领导落实到本部门工作中。
    2、各部门专(兼)职 员按文件材料归 类表分别积累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整理。 室、教务处 、检查、指导专(兼)职 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工作。
    (二)整理组卷
    1、坚持由教学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 原则,各部门要做好平时预立卷工作,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制定其案卷类目,随时将办理完的文件按类别归入相应卷夹。各院定期将所形成的教学文件材料根据材料性质交教务处相应人员,由其汇总整理,于每年三月份由教学管理部门的专(兼)职 员核实后负 室移交。
    2、根据教学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查考的原则进行组卷。原则上相同内容的材料组成一卷,同一内容的材料数量多时可分别组成若干卷。
    3、卷内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要求排列。
    4、卷内材料一律拆除金属物,以右侧、底边为齐,左侧装订。对破损的材料应进行修补。
    5、各种材料大小应逐步规范,使用A4纸,文中密不可分的插图、照片应贴入文字材料内。
    6、按顺序编排页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文字,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角。不装订的以件为单位,并在右上角加盖件号,按顺序填上件号。
    7、填写卷内目录及备考表。
    8、填写案卷封面各栏目,标题要简短、准确。
    9、归 教学材料必须字迹工整(严禁圆珠笔、复写字迹),格式统一,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三)归 收
    1、移交 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排列书写是否符合要求,标题是否 。凡不符和规定要求者,接收人应拒绝接收,并限期改正补交。
    2、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下面注明检查人、移交人、接收人姓名及年、月,双方各执一份。
    三、岗位职责
    (一)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的职责
    1、贯彻《 法》及有关 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教学 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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