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晋政办〔2011〕37号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道路
交通安全等十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晋安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十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1、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8、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9、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职业病防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0、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安全 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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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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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11年福州市晋安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城市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改善民生,加强市区交通管理,提升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形象,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努力创造更加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结合上级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精神和我区的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从严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综合整治,交通结构得到优化, 手段得到提升,交通乱象得到遏制,努力创造更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晋安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黄诗杨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潮,区政府副区长金昌钦,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林捷为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文明办、区监察局、区效能办、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信访局、区贸发局、区环保局、区园林局、区人武部、区残联、区新闻报道中心、区机关事务 中心、团区委、区工商局、交巡警大队、区运管所、各乡镇(街道)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巡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林捷担任,副主任由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武兼任,各成员单位派1名工作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
三、整治重点
(一)市区道路整治重点:机动车乱停放、机动闯禁行、闯红灯、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假(套)牌、机动车乱鸣喇叭、机动车违规使用远光灯、驾驶机动车辆不扎安全带、营运车辆、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和非机动车及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山区道路整治重点:客运车辆和校车超员、酒后驾驶、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和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交通安全隐 治重点:国道、三环路、绕城高速和机二等中心隔离设施及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国道、三环路、绕城高速和机二等让行标志;山区道路路侧安全防护设施;辖区道路危险路段、辖区道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治安卡 道路平面交叉口减速枕、道路照明设施等。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月—3月):结合春运和市区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机动车乱停放、假(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二)第二阶段(4月—6月):以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禁行、乱 叭、重中型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渣土车不按规定驶入禁行区域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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