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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含卫生事业管理、药品监督与管理、医事法学方向) 2014届本科生毕业实习计划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含卫生事业管理、药品监督与管理、医事法学方向) 2014届本科生毕业实习计划 毕业实习是高等学校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规范毕业实习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实习质量,根据学校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习单位和本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毕业实习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1、教学目的: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增强学生对于社会、国情和专业背景的了解;通过毕业实习,扩宽学生视野,巩固和运用课堂教学所掌握的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加深对本专业性质及业务范围的认识和了解,达到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人才. 2、教学要求: ⑴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⑵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⑶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⑷熟悉本专业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的初步锻炼; ⑸虚心向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培养爱岗敬业的品德. 二、毕业实习的内容 1.根据实习单位的安排,完成相关实习内容并达到合格. 2.在进行专业实习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进程安排,完成毕业论文的阶段性工作(具体要求见毕业论文指导手册). 三、毕业实习教学的形式和指导 1.根据本专业特点,采取分散实习的教学形式,实习单位在地区上相对集中. 2.实习单位带教老师负责指导学生具体的实习工作,并根据实习要求,对学生实习表现评价打分.学院不定期选派专业指导教师赴实习点对学生的专业实习和论文工作进行指导. 四、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4月30日,完成18周实习. 1.毕业实习动员时间:2013年11月4-8日2.实习生返校时间: 2014年5月4日五、实习的岗位、内容及要求 1、贵单位如果同意接收我院学生实习,请将接收函发给我院教学办公室张兰老师备案.Email:zhanglan@mails.tjmu.edu.cn 传真号:02783692996 2、学生在实习期间需完成实习作业,请带教老师在实习鉴定表上对学生提交的实习成果进行评分.(以下表格在实习鉴定表上填写) 序号 实习内容与要点 成果提交要求 带教老师评价 (每项20分) 带教老师签字 1 组织结构与职责 1.1熟悉实习单位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利益相关部门关系 1.2熟悉实习所在部门的主要岗位和工作内容以及基本工作流程 ①画出实习单位与利益相关部门的人、财、物治理结构图; ②画出实习单位组织结构图,描述实习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图; ③开始实习8周内提交. 2 公文处理与撰写 2.1掌握所在处室文书往来、处理、档案管理的规范方法 2.2掌握公文撰写的方法 ①分类总结所在处室文书处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②选择自己亲自参与公文代表作1篇,总结写作注意事项; ③实习结束前提交. 3 办公技能与礼仪 3.1学习办公室人际交往(如电话联络、接待来访人员、同事相处、杂务承担等) 3.2掌握办公室基本礼仪与规范. ①总结办公室人际交流、礼仪规范要求及亲身经历和所见,分析自己这方面的优势与不足; ②实习结束前提交500字以上总结. 4 业务活动与实施 4.1熟悉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应注意的事项 4.2参与所在处室的主要业务活动,或者陪同处室有关人员到基层考察和调研 ①观察、体会并参加会议的组织工作,提交500字以上的会议组织实施总结. ②根据参加的主要业务活动,写出500字以上的活动记录和感受(加调研的学生可用调查报告替代); ③实习结束前提交. 5 实习总结与展望 回顾实习收获,总结经验,抒发感想,思考未来应注意的事宜. 2000字以上的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前提交. 总分 3、实习结束后,请带教老师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如实给予评定,并加盖公章. 4、返校后,学生做10-15分钟图文并茂的PPT,汇报实习情况. 六、毕业实习的组织及管理 1、学院成立实习工作组:全院的毕业实习工作在分管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毕业实习工作组. 组长:冯占春 (联系电话:027-83692731 13477032388) 成员:周利峰 (联系电话:027-83693317 13971622049) 乐虹(联系电话:027-83693327 13554045010) 熊巨洋 (联系电话:027-83691244 13399629873) 马敬东 (联系电话:027-83650717 13098807808) 张兰(联系电话:027-83692505 13297974354) 张卓(联系电话:027-83693365 18062090007) 2、实习工作组职责: ⑴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细则》等文件规定,按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和审定实习计划. ⑵根据各专业(方向)的实习计划要求,联系实习单位并做好协调工作. ⑶负责组织毕业实习动员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和实施计划,并针对本专业实习的特点,进行实习态度、实习纪律和实习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思想教育. ⑷实习期间安排有关教师赴实习点指导实习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阶段检查. ⑸负责检查实习纪律执行情况,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实习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 ⑹督促检查学生实习工作质量,定期了解学生实习各环节工作情况.实习结束及时总结实习工作,并就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实习环节管理: ⑴实习单位根据专业要求和岗位情况,采取定岗或轮岗的方式安排实习. ⑵按地区成立学生实习小组,每月集中召开一次实习工作会,由实习组长将每位学生的实习情况,以及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实习工作组汇报.同时,各组长应加强与同学之间的沟通,随时了解和掌握同学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状况,密切保持与学院的联系,确保学院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实习情况和快捷、有效地解决实习中的各项问题. ⑶学院实习工作组将在实习期间选派教师赴各实习点检查实习工作和毕业论文的情况,解决实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及实习工作组的领导和安排,按时参加实习单位(或带教老师)安排的各项政治和业务活动,按照实习计划的有关要求,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多看、多学、多用脑,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毕业实习. ⑵尊重实习单位的所有老师,虚心接受他们的指导,认真对待各部门的工作,在加强基本技能锻炼的同时,努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⑶严格遵循实习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规程,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违背. ⑷必须爱护实习单位各种办公设备,节约使用各种消耗性物品,凡有损害丢失者,由个人承担责任,照价赔偿. ⑸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因病或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内,由实习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实习单位主管领导和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备案. ⑹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保持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卫生整洁. ⑺严格遵守《毕业实习安全及保密的规定》(见附件),避免泄密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⑻按照实习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所在岗位要求的书面作业. ⑼返校后一周内,将《本科生毕业实习鉴定表》、所在岗位要求的书面作业、《实习工作总结》交学院实习工作组. 七、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鉴定;二是学生提交的书面作业和《实习工作总结》. 1、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鉴定 由实习单位带教老师负责,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工作能力、任务完成及遵守纪律等情况,填写《本科生毕业实习鉴定表》,根据对学生的考核评定成绩,其考核成绩占毕业实习成绩的50%. 2、对书面作业和《实习工作总结》的评定 在毕业综合素质考试时,提供实习书面作业和《实习工作总结》,由考试小组进行评定,其评定成绩占实习总成绩的50%. 3、毕业实习成绩纳入毕业考试范畴,并记入学籍档案. 八、毕业实习安全及保密的规定 一、实习保密规定 (一)实习动员时教师应对全体实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指导他们学习保密规定.实习中,全体实习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保密规定和保密制度. (二)实习期间借阅资料时,应按照与实习单位商定的手续进行,摘录、复制有关资料或拍照实习现场实物、技术设备、生产工艺和其他有关内容,应事先征得实习单位同意. (三)一切保密资料均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保密资料只能在实习单位指定的地点阅读,未经实习单位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带出指定地点或转借他人,不能带到公共场所阅读. (四)实习内容必须记在学校统一发给的实习笔记本和实习报告本上,不得将实习记录本或报告本撕毁或拆散使用.实习完毕,实习笔记本及报告本应交实习单位有关部门审查,然后由实习队带回各院(系)资料室. (五)学生实习期间记录的一切资料(含实习笔记、报告、有关图表、照片、录音(像)带、样品、工艺流程、计算程序等)回校后一律交所在院(系)资料室,不得私自占有. (六)实习笔记本、实习报告只能记录实习业务内容,不能另作他用. (七)实习人员的实习笔记本、报告本、通行证、出入证等物件均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使用. (八)全体实习人员应严守实习单位的机密.不同专业、不同实习单位或不同实习任务的师生,都不得互相交流实习单位的机密资料,不得互通保密情况,不得口头或书信对外泄漏机密,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机密内容. (九)凡发生失密事故,必须立即组织力量追查清楚,并将情况迅即报告实习单位的保密部门和学校. 二、实习安全规定 (一)为确保师生在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的安全,各实习队要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在实习前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和检查安全措施. (二)各实习队要严格遵守所到单位的安全、保卫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接受所在单位的指导.实习队到达实习场所后,要请所在单位对实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三)实习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工种和设备,更不得私自动用其他设备、仪器和车辆. (四)安全员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实习人员,要提出批评,对严重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实习队主要负责教师有权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严重事故的人员,停止其实习,甚至令其返校. (五)实习队的活动要注意安全,旅途乘坐车船、市内搭乘公共汽(电)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实习人员要离队活动时必须向实习队主要负责教师请假,按时返回.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要离队外宿,女生在夜间不得一人外出活动. (六)要注意饮食卫生,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注意居住房屋的防火和用电安全,防止煤气中毒. (七)实习期间,学生不得去江、湖、河、海中游泳. (八)实习期间,实习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实习地点到外地旅游. (九)实习中如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抢救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和学校报告. (十)各院(系)主管安全保卫的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实习队的安全情况,实习结束后,各实习队安全员要向院(系)汇报安全工作,总结经验教训. 三、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废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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