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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科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全体2014级同学: 祝贺你被我院录取为2014级硕士研究生,欢迎来到长江科学院继续深造!为使大家能够顺利地办好入学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4年9月初(具体时间将在2014年研招群中通知). 二、报到地点 南京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 三、报到时需提交或查验的资料 1、长江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联;2、身份证原件;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4、学费汇款凭单;5、一寸近照4 张(相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姓名);6、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7、户口迁移证. 四、缴费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我院对第一志愿录取学生按3000元/学年·人、调剂志愿录取学生按5000元/学年·人收取学费.为使大家能安全便捷地入学缴费,我院统一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收费.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应缴的第一学年学费足额汇入如下帐号,汇款时请在用途或备注栏写上:***2014年学费,如:张三2014年学费. 开户名称: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账号: 42001116256050001120 开户行: 建行武汉市水利支行 851665 入学报到时,请凭《入学通知书》报到联、汇款凭单向我院研究生部老师领取缴费收据.若不按时汇款,将影响你的正常入学注册. 五、银行卡 在我院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用于领取奖助学金的银行卡由我院统一办理,入学报到时发放. 六、奖助学金 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助学金及奖学金两部分.奖励由国家级奖励及院级奖励两部分组成. 助学金 根据《长江科学院助学金管理工作细则》规定,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及生活补贴两部分. (1)国家助学金按600元/人.月、10个月/人.年标准发放; (2)第一学年的生活补贴按650元/人.月、12个月/人.年标准发放. 2、奖学金 根据《长江科学院院级奖励管理工作细则》规定,凡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入学成绩至少高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0分(含30分)及以上的新生均可获得优质生源奖学金的奖励.符合条件者,自接到我院录取通知书起,至报到前1个月止,可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详见http://www.crsri.cn/postgraduate/index.asp中管理制度《长江科学院硕士研究生院级奖励管理工作细则》,并在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发至@189.cn.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医疗保险 我院将为每位同学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入学后若因病就医,门诊医药费按我院规定报销,住院医药费用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6、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的抬头请填写"长江委直属单位党委组织处";介绍信去处填写"长江科学院".团组织关系均转至"共青团长江科学院委员会". 7、户口迁移证 ① 根据湖北省户籍管理政策,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研究生部仅在新生入学当年的9月至10月一次性办理新生入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我院的研究生,中途户口不得迁出. ② 需办理入户手续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及户口簿上本人页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部老师,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 户口迁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九万方三村1号(长江科学院) ;迁移证上应注明"农业"或者"非农业"户口性质,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号,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所写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姓名中同音不同字的户口迁移证无效.请认真核对原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以免影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④凡将户口迁入我院的新生,请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之用. 八、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 1、人事档案及党员组织关系档案请务必于8月10日前邮寄至我院研究生部,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浦大街289号,邮编430014. 2、党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的抬头请填写"长江委直属单位党委组织处";介绍信去处填写"长江科学院".团组织关系均转至"共青团长江科学院委员会". 九、户口迁移证 1、根据湖北省户籍管理政策,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研究生部仅在新生入学当年的9月至10月一次性办理新生入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我院的研究生,中途户口不得迁出. 2、需办理入户手续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及户口簿上本人页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部老师,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户口迁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后九万方三村1号(长江科学院) ;迁移证上应注明"农业"或者"非农业"户口性质,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号,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所写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姓名中同音不同字的户口迁移证无效.请认真核对原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以免影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凡将户口迁入我院的新生,请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之用. 十、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其它 1、在南京学习期间的住宿由我院与河海大学联系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建议在报到前与导师沟通,了解培养要求,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按《长江科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填写《长江科学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3、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各位进行德智体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若因病经短期治疗可恢复健康者,经本人申请、获批后可保留学籍一年. 4、抵达河海大学后请先到住宿管理站办理入住手续(住宿安排信息可在河海大学迎新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然后按照群中通知参加活动.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须向我院研究生部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以上不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院将在网站及2014年研招群中及时发布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方面的最新消息,请随时关注! 长江科学院研究生部 2014年 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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