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卫联发〔2009〕58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及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各高等学校:
近期,我省多所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病例,为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有效应对秋冬季节第二波甲型H1N1流感疫情,特别是落实好学校国庆期间及节后的各项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125号)要求,做到防控措施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了《吉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和我省疫情发展形势及防控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附件:《吉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甲型H1N1流感 方案 通知
抄送: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吉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9年9月24日
校对人:钱晓波 份数:560份
附件:
吉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试 行)
为提高我省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应对能力,控制疫情在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输入,传播,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当前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科学防控
强化预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减少疫情危害.
2.属地管理,联防联控
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所涉及的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职能分工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09]122号)要求,落实属地总体责任,部门系统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学校负责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卫生部门负责防控技术的指导,培训,教育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以卫生部门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
(一)卫生行政部门
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防控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全国及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二)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并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学校疫情分析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协调和指导学校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按照卫生部相关防控方案和技术文件,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三)教育行政部门
与卫生等部门配合,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行政区域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甲型 H1N1流感疫情;检查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质,经费等保障;学校暴发甲型 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四)学校
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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