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90华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办[2010]18号)和水利部《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暨朗诵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水利厅安排我市作为地市级水利局唯一参赛队代表陕西省参加水利部纪念活动.为了搞好这次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举办全市水利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市水利局主办,市水文化专业委员协办.成立"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大赛"组委会及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组委会主任:罗志军
副主任:吕 恭 邢 阔
成 员:刘生玉 高晓博
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
二,作品征集
1,时间
3月1日-3月31日,面向全市水利干部职工征集优秀作品;4月3日前组委会对征集到的作品集中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在宝鸡水利网(www.baojisl.gov.cn)予以公布.
2,作品要求
(1)诗歌,散文均可.诗歌作品行线不超过80行,古体,现代体均可.散文不超过1500字.
(2)歌颂水利事业发展的辉煌成就,重点围绕民生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尤其是城乡供水,水资源节约保护,农田水利,水保生态,防洪抢险救灾等方面,鼓舞水利儿女意气风发地投身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伟大事业.
(3)紧扣主题,思想健康,立意新颖,语言优美,易于传诵.
(4)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剽窃使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5)市水利局有权将参赛作品在公益活动中推广使用或结集出版.
3,报送办法
参赛作品必须填写《纪念建党90周年作品参赛表》(见附件1),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于4月5日之前寄至市水利局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晓博 联系电话:3260391
电子邮箱:baojisl@163.com
地 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 邮编:721004
三,奖项设置
这次征文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设一等奖2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元.征文截稿后由组委会统一评审.
四,有关事项
1,这是我市首次代表陕西省参加部级组织的大型活动,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为了圆满办好这次征文活动,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投稿不得少于5篇,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上报;局各科室不得少于1篇;市水文化专业委员会成员每人不得少于1篇.
2,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将代表我市参加全省水利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暨朗诵大赛,直接关系我市水利系统形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认真筹划,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作品创作,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附件:纪念建党90周年作品参赛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 行政事务 纪念活动 征文 通知
宝鸡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日印发
附件:
纪念建党90周年作品参赛表
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办: 手 机:
作品名称
作者
简介
作
品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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