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 __________
川房协〔2009〕147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四川房地
产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省房协各直属分会、挂钩协会、联络处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各市、州直属分会、挂钩协会、联络处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房地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中涌现出一大批诚实守信、奋力拼搏、勇于创新的优秀企业家。为了表彰对房地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进一步推动我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四川房地产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应具备合法开发主体并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法人代表或经理。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有较强的改革创新和求实敬业精神 ,在当地拥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2、有较好的企业开发经营业绩,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和影响,两年内项目投资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物业管理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上;
3、企业投资开发的项目理念先进,规划设计起点高,创新意识强,在推广建筑“四节”(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四新”应用方面有突出成绩;
4、企业经营管理科学、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企业文化富有特色;
5、善于经营,勇于开拓,积极推进企业在技术、管理及机制方面不断创新,重视和加强企业管理。企业开发经营的投资项目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服务管理问题,无投诉现象
6、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领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申报材料
(一)“2009年度四川房地产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被推荐人任职决定(通知);
(三)企业资质证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被推荐人先进事迹主要包括:
__ (1)、被推荐人在企业创业、改革和发展中所作出的贡献,所在企业近两年来荣获的各项奖励和荣誉证书。
(2)、事迹材料要加盖被推荐人所在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09年度四川房地产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连同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A4),向所在地直属分会、挂钩协会、联络处申报(申报表可在四川房地产网(http://www.scfdc.cn)或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网(http://www.scfx.cn)下载);
2、各直属分会、挂钩协会、联络处应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及时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省房协。
五、评选和表彰
1、省房协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2、评审合格者将在四川房地产信息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四川房地产优秀企业家”称号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