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处文件
研究〔2011〕25号
关于2012年春季毕业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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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科研院(所)、专业学位中心:
2012年春季毕业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工作总流程》(2011版)执行(下载地址http://yjsc.hqu.edu.cn/news.php?id=402),现对本轮学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1.起止时间:第三周到第四周末(2011.9.19-9.30)
2.适用对象:所有本轮申请学位的学生,即含正常毕业及延期、提前毕业学生,含港澳台侨、留学生,含盲审及非盲审学生。(注意:以上学生均需已经通过培养科《预毕业研究生成绩审核名单报送表》的审核,未通过成绩审核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送审资格审查环节。)
3.学院审核:研究生处主页学位授予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核汇总表》(附件一),全面审核是否具有送审资格。
欠缴学费的学生不能通过学位论文审查,不得送审学位论文,学院应督促学生及时缴纳学费。各学院务必认真把关。
4.学位科审查:审查开题报告时间和开题报告通过情况,确认盖章并备案。注:从2008级学生开始,所有开题报告均已经采用在线提交方式,08级以前的学生需要根据“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在线填报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补录。开题报告时间和内容应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一致。
5.论文格式自2011年9月起已更新,请本轮申请学位的学生务必采用新版格式。
新版格式下载地址:研究生处主页之规章制度之《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2011年版)(下载地址http://yjsc.hqu.edu.cn/news.php?id=400)。
导师和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查学生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要求和格式。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组审查学生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要求和格式。未通过审查的学位论文将不得送审。
6.审核结果的处理:
(1)通过送审资格审查的学生,各学院不再接受其退学、休学等各类学籍异动的申请。
(2)未通过者或未按期提交审核者,不予送审。
二、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1.起止时间:第五周(由于遇上国庆,截止时间延至2011.10.9)
2.学生向学院提交统一格式的电子论文(定稿)
学生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检测之前,务必经过导师审阅通过,提交的版本须是导师审阅通过的版本。由于学生未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交给导师审阅或提交的版本不是导师审阅通过的版本,而导致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电子检测,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提交电子检测的学位论文应为word文档的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公开发表论文等)。为了便于软件系统提取学生姓名和论文名称,务必按照"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填写文件名,如“张三_0305133_信息系统研究.doc”)。
3.学院统一提交压缩文件
送交电子检测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由学院秘书统一压缩成**学院.rar(如信息学院.rar)格式,提交给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不接受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个人报送的论文。
4.本次初检截止时间为10月9日,复检时间定为10月10日至10月12日。
三、学位论文送审
1.起始时间:第五周到第十三周(2011.10.8-12.2)
2.学生填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预毕业名单提交:第五周到第六周(2011.10.8 -10.14)
各学院、所、专业学位中心须通知学生填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研究生秘书要严格审查“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尤其要严格审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学位、境外生等各类非住校生填报的“学生基本信息”。
学生填报的“学生基本信息”关系到其本人的学位和学历信息能否上传,关系到能否获得学位和学历。因此,各学院、所、专业学位中心务必要重视此项工作,不要因为疏忽此项工作而影响到学生的正常毕业。
研究生处在审查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时,严格审查各类学位申请者填报的“学生基本信息”。不合格者将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须继续补充或修正个人信息,直至个人信息完整和准确。
若由于学生本人填报“学生基本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或所在培养单位未能严格审查,而导致学位、学历上传受阻,学生未能及时获得学历和学位,将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培养单位承担责任。
研究生秘书在审查“学生基本信息”后,在线提交预毕业名单。预毕业名单为已经通过电子检测学生名单。研究生处将根据预毕业名单抽选盲送对象。
3.封面发放(第五周到第六周)(2011.10.10-10.13)
学院为已经通过电子检测的学生下发论文封面:硕士5份,博士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