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
学校自评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单位_____市__ _县(市,区)教育局
学校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制
二○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依据《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制定.
2.本表是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的基础材料,由通过初评或同意申报复评的学校填写,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复核后报送省教育厅.本表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并在校内通过一定方式向教职工公示.
3."学校代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全省学籍信息统一标准代码填写.
4.表格中所列"年度"均为"学年度",信息与数据截止日期应为每年的2月底或8月底.
5.各类数据统计口径,如无特别说明,均按照学年初基层单位报表,年度财务报表的统计口径.表格中涉及到的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不要简写或缩写.
6.填表时,请注意按表格下方"注"的要求填写;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篇幅,但需注意保持表格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7.本表上报电子版,文件名称请以"市"+"县(市,区)"+"学校"命名.
一,学校自评报告
自 评
成 绩
办学条件
分
学校管理
分
素质教育实施
分
办学特色
分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表各栏目内容,完全明白数据不实将会给学校带来不良后果,现郑重确认: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
校长:
年 月 日
注:自评报告应包括:1.学校概况;2.首次申报验收学校对评估中专家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申请复评学校,获得省规范化学校称号5年来学校发展规划的落实和学校发展取得的新成绩;3.学校常规管理机制的建立,运行以及素质教育实施,教育质量等情况;4.学校今后发展的构想.总字数3000字左右,页面不够可加页.
二,自我评价
2-1分项自评表
评估指标
A1,办学条件
自评分数
自我评价结论
自 评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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