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凯堤除险加固三期工程(护坡与道路)
监理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FHCKD/JGSQ-JL
招 标 人:抚州市临川区抚河河道堤防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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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公告
唱凯堤除险加固三期工程(护坡与道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唱凯堤除险加固三期工程(护坡与道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州市临川区抚河河道堤防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唱凯堤位于抚河中下游右岸和抚河支流东乡河下游左岸,工程总投资约1930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1)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本工程的总监具备水利工程总监岗位证书且主持或参与过类似工程项目监理.
(3)近5年(2006.5.1~2011.4.30)承担至少2项单项工程投资500万元以上除险加固或新建堤防施工监理工作业绩(凭监理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
(4)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有效交易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通过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统一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定为 2011年 5 月 3 日09时 00 分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1 年 4 月 11 日至2011 年 5 月 3 日.
7. 其它
唱凯堤,中洲堤一,二期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的监理单位,允许其继续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临川区抚河河道堤防管理局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远发 联 系 人: 李林辉
电 话: 电 话: 0797—84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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