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监〔2008〕17号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委厅各部,处,室,厅属各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现将《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党委(党组),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研究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注重实效检验.各级纪委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做出周密安排,把握工作进度,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的检查指导.各地各校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附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08年12月17日
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贯彻《工作规划》总体要求
1,总体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遵循省委提出的坚持"四谋发展"实践主题,把握"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把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到大局中去把握和谋划,与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战略部署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工作要求
----坚持站位全局,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局谋划工作,体现作为,把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教育为"两个先行区"服务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保证中央,省委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不断完善.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持续.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保持反腐倡廉建设良好的形势,趋势,态势和气势.
----坚持改革创新,重在提升.认真总结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经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办法,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提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具惩防功能和效果.
----坚持统筹推进,重在运作.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运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注意把握体系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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