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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友邦金色年华II 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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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人寿世纪天骄终身寿险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平安世纪天骄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 本主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期交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见8.1)、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8.2)均以该日期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8.3)。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4 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2、保单账户    2.1 保单账户与保单 账户价值 我们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设立保单账户,用于记录本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账户价值随着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持续交费特别奖励、保单利息计入保单账户而增加;随着保障成本的收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而减少。 被保险人身故或现金价值退还后,保单账户终止。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会向您寄送保单年度报告,告知您保单账户价值的具体状况。      2.2  保险费的支付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分为期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期交保险费投保时,您可以和我们约定每一保单年度支付的期交保险费金额,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约定的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向我们支付期交保险费。    追加保险费 如果下列条件均符合,您可以随时支付追加保险费: (1)每一保单年度支付的期交保险费须符合我们当时的规定; (2)各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或累计已付期交保险费达到12 万元; (3)每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不低于4000 元,并且为1000 元的整数倍。 我们有权改变支付追加保险费的条件。    2.3 期交保险费缓交您可以选择暂缓支付期交保险费。 如果累计已付期交保险费达到12 万元且保单账户价值足以支付保障成本,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累计已付期交保险费不足12 万元,且应付期交保险费在其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及其后2 年内未予支付,则自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2 年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 如果您恢复支付,须按顺序依次支付缓交的各期期交保险费。所支付的期交保险费分别归属到相应的保单年度。    2.4 持续交费特别奖励如果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4 年内的每一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在其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其后的60 日内支付,在您累计交满前5 年、前10 年、前15 年应付期交保险费时,我们将发放持续交费特别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 累计交满前5 年应付期交保险费时,持续交费特别奖励等于累计已付期交保险费的1%;累计交满前10 年应付期交保险费时,持续交费特别奖励等于累计已付期交保险费的1%;累计交满前15 年应付期交保险费时,持续交费特别奖励等于累计已付期交保险费的1.5%。 追加保险费不享有持续交费特别奖励。    2.5  保单利息每月第1 日为结算日,保单利息在每月结算日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结算并计入保单账户。我们按本主险合同每日24 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与日利率计算当日保单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保单利息。 在结算日结算的,计息天数为本主险合同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公布的结算利率(见8.4)。 在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结算的,计息天数为本主险合同当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本主险合同规定的保证利率(见8.5)对应的日利率。     保单利息的保证自第2 保单年度起在每个保单年度的第1 个结算日零时,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如果按保证利率计算的保单账户价值高于实际保单账户价值,我们按差额结算额外的保单利息并计入保单账户。    2.6 初始费用收取  您每次支付保险费后,我们收取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作为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计入保单账户。       期交保险费的初始费用 初始费用占期交保险费的比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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