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阿县采[2011]150号
阿坝县教育局幼儿园教学设备
购置采购项目(询价)采购
询
价
文
件
阿坝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印制
第一章_ _ 投标邀请
阿坝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组织机构)受阿坝县教育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阿坝县教育局购置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阿县采[2011]150号
二、招标项目:阿坝县教育局幼儿园教学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专款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供应商在提交询价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除外)。(注:所有资质文件须加盖单位鲜章,否则报价无效)。
六、报价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报出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各项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本身价、途中运输、装卸、税收、安装调试、保修期内的维护等一切费用。
七、询价
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依法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询价供应商: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3、资质审查: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质、业绩和信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具有参与询价的资格。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报价前的质疑。供应商有需要质疑的,可当场提出,询价小组应予以实质性答复。质疑和答复记录在卷,作为询价和合同订立的依据。
5、投标人的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经议价后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议价后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分包号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在相关部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组织采购人对最低投标报价人进行再次议价或抽签决定其排序。__ 7、询价的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采购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